关于调整护照、旅行证业务申办措施的通知
2020/03/12
随着德国疫情的日趋严峻,为保护我公民的健康安全,降低因接触密集人群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,我馆根据驻德使馆指示,拟自2020年3月16日(周一)起,对护照、旅行证业务申请采取以下暂时性调整措施:
一、建议申请人可在护照有效期不足两个月的时候再预约办理;
二、申请人所持护照遗失、被盗、损毁,可在预约之后办理;
三、护照虽未到期但须有足够有效期申请所持德国居留延期的,可在预约之后办理;
四、因疫情推迟办理导致护照过期,申请人可在疫情缓解之后提出申请,不受护照有效期过期影响;
五、如非急需为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,建议可在疫情缓解之后办理;
六、建议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选择回邮服务(我馆提供挂号信封,邮费5欧元),无需亲自到馆领取,以减少途中交叉感染风险;
七、建议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之前认真仔细阅读我馆有关办证须知,如有不清楚之处,可通过我馆咨询邮箱(chinaconsul_ham_de@mfa.gov.cn)或咨询电话040-82276018 (周二、四14:00-17:00,节假日除外)预先咨询,以免申请材料不合格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,祝大家身体健康!